权威人士的《集邮经营管理改革之我见》大作,激起集邮者们的义愤,纷纷讨伐其我国目前“敞开销售的方式目前尚不可能”的观点,由于作者的特殊身份,不但笔者认为这是传递了邮政部门的信息,而且人们普遍都认为如此!此文刚激起轩然大波,又传来郑州会议的消息,说是明年新邮敞开供应!
报悉:“在深化集邮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冯新生介绍说,2006年邮票发行期为6个月,发行期结束后邮政向社会公布邮票发行数量和销毁数量。2006年纪特邮票销售办法由2005年的‘预订为主,零售为辅’改为‘预订和零售并举’。2006年要加大营业窗口的邮票零售数量,把预订以外的其他多样化需求全部在零售方式里消化。对发行期后未售出的零售邮票,各省(区、市)局于发行期结束后逐级登记、上缴,集中至国家局销毁。”可见并不是小道消息所传说的明年新邮敞开供应,只是由“预订为主,零售为辅”改为“预订和零售并举”,可想而知,这个并举与今年的主辅是没有什么天壤之别的!我们都经历了今年的“预订为主,零售为辅”政策,且不论其是否说得比唱得好听,事实是今年的新邮紧俏了,零售票就不见了,打折了零售票就出现了,可以说零售新邮根本就没有满足过集邮者的需求,对于大中城市以外的地方来说,零售票之说等于是天方夜谭!
行文至此,笔者不得不说我们大家冤枉了《集邮经营管理改革之我见》的撰写者,他传递的信息与郑州会议的正式报道如出一辙,只是撰写者说得直白一些,郑州会议提出的“预订和零售并举”让人的听觉器官舒服一些罢了。这个口号预订是真,零售只是一种顺应民意的摆设,其零售达到什么程度谁知道呢?况且我们近年来一直听到邮政部门强调邮政窗口和集邮门市部一定要在新邮首发日敞开销售部分新邮,但是我们所见的事实又是如何呢?其实邮政部门为何要大动干戈地制定新邮预订政策呢?你只要制定出明年的新邮发行计划,宣告2006年邮票发行期为6个月,制订出邮票发行部门与邮票销售部门的结算政策,并规定邮票销售部门必须敞开销售,发行期结束后由邮票发行部门向社会公布邮票发行数量和销毁数量就行了。至于新邮预订那是邮票销售部门的服务方式,具体的预订办法可由邮票销售部门制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让他们各行其事,何必要一刀切呢?一刀切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说来说去我们还是有必要对《集邮经营管理改革之我见》提出的三点原因进行剖析,其一社会环境不同,“国外集邮者的构成大多数是通信领域的用邮者和真正的收藏者,”“而我国集邮者的构成成分较复杂,多数人对邮票发行量大小很敏感:购买邮票后用于通信领域者和收藏者只占少数;”改革开放后兴起的千百万集邮大军已经过大浪淘沙,留下的大都是真正意义上的集邮者,他们面对大量发行的纪特新邮并不是无所谓,采取的措施是减少了纪特新邮的购买量,有少部分人则停止购买纪特新邮,专门购买自己集邮所需的邮品。其实不论是什么层次的集邮者对发行量都很关注,只是采取的对策不同。历经十余年的风风雨雨,目前留下的集邮者数量已经较为固定。看来邮政部门真正担心的是:“有相当部分的购买者是存邮保值者、邮商和集团购买,”“如果采取敞开销售的方式,他们很可能会退出集邮(购买邮票)者队伍。”
其二“国外的财务体制是收支两条线,集邮收入须全额上缴。”“我国采取的是以各省局为单位块块结算的财务体制,并同时考核业务收入和收支差两项指标。”“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经济手段来解决这一矛盾。”这个强有力的经济手段,正是十余年来邮政部门迟迟没有下手解决的问题。
其三“如果一下子采取敞开销售的方式,各级集邮公司从人员安排、经营理念、财务制度等各方面难以立即转型(例如制作邮品所需新邮票的长期储备问题的解决等),很可能严重影响集邮经营收入的完成,甚至影响其生存。”
其实,不论是财务体制,还是经营现状,都不是敞开销售的障碍,真正的障碍是怕失去这笔可观的收入!这种只顾眼前利益,不惜损害邮政和集邮事业持久发展的做法,无疑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集邮经营没有紧跟时代步伐就是明证!至于怕失去相当部分集邮或购买邮票者,更是杞人忧天!如今新邮出一套打折一套,邮市稍有好转就闻放货声,如此糟糕的状况下,大都铁杆邮迷仍然坚持着集邮,不少集体和个体邮商都还坚持着经营,敞开销售更是他们巴不得的事!敞开销售后,打折票现象将得到根治,腐败现象将得到遏止,纪特邮票的保值增值将成为可能,一旦形势好转,集邮队伍只会越来越壮大!集邮经营业务也会越做越大!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郑州会议为什么会出现盲目的乐观:“目前集邮市场上新邮数量已明显减少,绝大部分邮票的价格都在面值以上或接近面值,以前发行的纪特邮票市场价格稳步上升,其中1992年至2002年纪特邮票的打折幅度大大缩小。”是信息不灵?还是为自己唱赞歌?勇敢地面对现实吧,尽快地敞开销售纪特新邮,这是有利于集邮者,有利于邮政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