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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论个税起征点 若上调怎样对自己有利? (200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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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整理 本报记者 涂艳

  嘉宾: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刘桓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从1981年征收以来,起征点先后从800元涨到1600元,直到至今的2000元整。

 而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居民消费品物价指数飙涨,即使是2000元的起征点让许多工薪一族颇感压力。随着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激烈讨论,我们或许会对个税起征点的配套制度如何调整对自己更加有利甚为感兴趣,近日,我们就请专家和我们一起讨论。

  主持人:您觉得提高个税起征点是在替富人说话还是替穷人考虑?

  刘桓:我个人认为,提高起征点是在替收入处于中等以下水平的人考虑。因为非常富有的人主要不是靠工资收入,而是靠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生活,所以起征点的提高与较为富裕的人的税赋关系不大,他们与我们探讨的起征点等等问题关系也不大。而在我国,最有钱的人不是工薪阶层,而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是,有许多项目是不纳税的,如炒股票的资本利得,还有一些如稿酬所得的项目是低税的。所以一个人的收入越是多元化,他的税收负担就越低,因此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的百姓就更应该关注个税调整问题,提高自己合理避税的意识。

  游客3175:今年3月起征点刚刚提到2000元,您觉得可能这么快又将起点往上提吗?不会影响法律的连续性和严肃性吗?

  刘桓: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因为去年以来物价上涨较快的现象已经被中央有关部门高度重视,7月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分析报告也对个人所得税应提高起征点的问题提出的非常明确。而频繁修改税法确实不好,所以我们这次探讨问题应当跳出简单的议论起征点究竟是2000元合适还是2500元合适这一个框子,而应当研究一下制定起征点的科学方法,例如,我们能不能够引入个人赡养人口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办法;再如,能不能将起征点与物价指数有机挂钩等等。

  主持人:有人建议将起征点与CPI挂钩,您怎么看?

  刘桓:将个税起征点与CPI挂钩,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这个问题:首先,每个年度公布的CPI应当成为我们调整起征点的重要依据,例如,以2000元为标准,CPI指数每提高1个百分点,起征点也可以提高2000元的1%,即20元,这样就使得物价上涨水平与个人税收负担的起征点之间挂起钩来;其次,应当允许不同的地区采取不同的挂钩方法的形式,实行差别化待遇。

  游客3236:按照地区划分起征点主要是发达地区的要求吧,有普遍适用价值吗?如果出现像高考移民一样的现象怎么办?

  刘桓:按地区划分起征点不仅仅是基于区域的考虑,整体来讲,起征点的作用是满足纳税人基本生活费用不用交税的要求,这个问题与各地方的物价水平有关。当然目前就全国而言,东部地区工资收入较高,但其生活费用也很高,所以人们在考虑工作地点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工资收入,也要考虑生活费用及物价水平等因素。总之,这是一个需要统筹兼顾的问题。类似高考移民的现象不可能大规模发生,我相信会瑕不掩瑜。

  主持人:引入个人赡养人口的因素是否等同于以家庭为个税纳税主体?这样划分对我们有利吗?

  刘桓:根据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个人所得税的个性化征收管理,首先需要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比如可以单个纳税,也可以夫妻合并报税。但是无论是哪一种方法,都要由税务机关根据其收入及赡养人口的具体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生活费用扣除。一般而言,夫妻合并报税,其扣除标准较高,而单个个体申报的话起征点较低。另外,还可以考虑家庭成员的情况,例如,子女是已经就业还是在接受教育,这两种不同情况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是不同的,因此扣除也要考虑这个问题。当然,以不同的标准来划分扣除标准很人性化,当然会对大部分人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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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艳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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